日前,“杭州市江干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”评选工作圆满结束,我所陈建煜主任入选该项先进。 陈建煜律师自执业以来,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,始终以“力不论大小,都可以助推社会法治进步”为己任,用真情和实际行动实践着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,用自己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服务社会,为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做出了积极贡献。